【关注】:2007年1月底,震惊全国的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腐败窝案相继作出一审判决,阜阳中院先后三任院长尚军、刘家义、张自民被判入狱。尽管腐败窝案判决已经一年有余,但一些行贿者却毫发无损,仍然戴着买来的“乌纱帽”……
何涛就是其中一名行贿者,他曾连续向刘家义、张自民两任法院院长行贿15次。然而,腐败窝案判决半月后,在2007年2月召开的界首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换届选举中,何涛却得以连任界首市人民法院院长。
2007年1月29日,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滁州中院”)对刘家义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刘家义犯受贿罪。
在这份编号为(2006)滁刑初字第28号《刑事判决书》的第8页上,法院审理查明的犯罪事实第9项中,何涛行贿的事实赫然在目。
判决书称:时任阜阳中院助理审判员的何涛,为其职务晋升一事,于1998年春节前夕、中秋节前以及1999年春节前夕,先后三次到被告人刘家义家中,各送给刘人民币2000元。后经刘家义同意提名,1999年8月,何涛被任命为阜阳中院审判员、经济审判二庭副庭长。何涛为表示感谢和日后继续得到关照,于1999年至2003年的中秋节前,以及2000年至2003年的春节前夕先后9次到刘家义家中,送给刘人民币2000元、5000元不等;2000年3月,到刘家义家中,送给刘人民币2000元。后经刘家义推荐,2003年3月,何涛被任命为界首市人民法院院长。何涛为了表示感谢,于2004年春节前夕,到刘家义家中,送给刘人民币3000元。被告人刘家义14次共收受何涛人民币3.2万元。
同时,在2007年1月底,由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家义的继任者张自民的审理判决中,何涛行贿的事实再一次出现。
法院查明:2002年年底,时任阜阳中院经济审判二庭副庭长的何涛,得知阜阳市委组织部来阜阳中院考察干部,到张自民家请张帮忙,临走时送给张2000元。张收下,后经张自民推荐,何涛被选为界首市人民法院院长。
何涛行贿的事实已经被当作反腐教育的反面教材,在安徽省政法委编撰的《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一书中,第89页详细载明何涛给张自民送钱的经过。
据了解,该书在安徽省范围内内部发行,作为腐败重灾区,阜阳各级干部均认真学习了这本书。
然而,令人惊奇的是,在两案判决内容公开报道的半个月后,在界首市换届选举中,何涛再次连任界首市人民法院院长。
2007年2月14日,在界首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何涛代表法院向大会作报告。
次日,该报告被界首市人大审议通过。
2007年2月17日,界首市人代会进入换届选举议程,何涛得以连任。
记者了解到,在刘家义、张自民案件中,行贿多次并得以连任法院院长的并不止何涛一人。
在刘家义判决书中,李松涛的行贿事实紧随何涛之后,位列第10项,两人行贿数额、时间、次数几乎相同。
法院审理查明:时任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的李松涛,为其职务晋升一事,于1998年春节前夕、中秋节前以及1999年春节前夕,先后三次到被告人刘家义家中,分别送给刘人民币2000元、1000元不等。后经刘家义同意提名,1999年7月,李松涛被任命为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李松涛为表示感谢和日后得到关照,于1999年至2003年的中秋节前,以及2000年至2004年的春节前夕先后十次到刘家义家中,送给刘人民币1000元、2000元不等;2000年3月,李到刘家义家中,送给刘人民币2000元。后得到刘家义推荐。2002年下半年,李到刘家义家中送给刘1000元。被告人刘家义15次共收受李松涛人民币2.3万元。2004年下半年,被告人刘家义退还给李松涛人民币1万元。
同样在《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一书中,第89页,张自民案件中李松涛又一次紧随何涛之后,张自民收受李松涛贿赂3万元。2004年年底,时任阜阳中院刑一庭副庭长的李松涛到张自民家向张提出想到县、区法院当院长,张答应帮忙。李离开时送给2万元现金,张收下。2005年春节前,李又到张办公室送给张现金1万元,张收下。2月25日,张自民主持阜阳中院党组会议,研究提名李松涛任副县级职务并上报,3月5日,李松涛被提名为颍上县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
| 曾连续向刘家义、张自民两任法院院长行贿15次。令人惊奇的是,在两案判决内容公开报道的半个月后,在2007年2月召开的界首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换届选举中,何涛却得以连任界首市人民法院院长。 |
| 李松涛的行贿事实紧随何涛之后,然而,同样在换届选举期间,2007年3月22日,颍上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李松涛为颍上县人民法院院长。 |
几分钟后,他建议记者到界首市委宣传部联系采访事宜。
在界首市委宣传部协调下,记者见到了何涛本人。
“我的问题阜阳市纪委已经给了结论,换届时阜阳市委也都很慎重,我是经过选举的。”或许是宣传部门已经做了他的思想工作,见到记者到来,何涛从办公桌后坐到了记者身边的沙发上,虽然表现热情、坦诚,但眼神中仍然隐藏着一丝不安。
何涛说,这个结论也是经过反复研究磋商的,阜阳纪委对他进行了批评
“有了这个结论我就可以安心工作了。”何涛脸色凝重,从2004年开始,就一直有人在到处写信告他,结论没下来之前,一直压力很大。
“这是给了我一个自新的机会,我在法院内部大会上也不隐瞒自己的观点,我也是犯过错误的人,就看怎么对待了。人生是不平坦的,看从哪个角度看了,一直有人告我,我觉得这也是好事,时时刻刻提醒我,会发狠把工作做好,我堂堂正正做人,让时间、事实去证明自己。”
在界首法院的工作网站上,何涛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自查自纠活动中写了一篇文章——《剖析问题要到位》。在这篇文章中,何涛认为,“在剖析问题上,部分干警或多或少存有‘三怕’:一怕降低威信;二怕伤和气;三怕抓辫子。”
文章提出,“思想上的毛病和身体上的疾病一样,得之容易除掉难。难就难在有些同志缺乏‘刮骨疗毒’的胆识和勇气。”
文章认为,剖析问题是为了解决问题,找出教训是为了变成财富,分清责任是为了改进工作,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因此,在剖析过程中,各级要始终掌握政策,讲究方式方法。不能搞无限上纲,也不能苛求大家的认识一下子达到高度统一。
在2007年和2008年连续两年的界首市人代会上,何涛的工作报告中也都提到了要强化从严治警方针,推动法院廉政和风气建设。
“因为犯错误就把一个人彻底否定掉了,那中国社会就不进步了。”何涛说,评价一个人,组织上还是很慎重的,要给评价,给结论,总不能就一直一个逗号“逗”下去。
与何涛的这个“逗号”说法相映成趣的是,1999年,在阜阳中院的一份民事判决中,在法官何涛起草的洋洋洒洒15页的判决书中,前四页没有句号,一“逗”到底。但对于这个一“逗”到底的故事,何涛并不是很在意,“那是书记员写的,检查的又不仔细”。
“检查写了多少字?界首法院有人知道你写检查的事吗?他们是否看到你的检查?”
对于记者的这些问题,何涛选择了回避。
何涛表示,对于之前网上的举报,他已经知晓,网上发的那张照片正是他在界首市人民法院网站上的工作照,因此,法院的网站内容也长期没有更新过。之前,他一直担心记者来访,担心归担心,但最终还是来了。
何涛承认,“的确是犯了错误”,网上举报材料中的判决书的内容都是事实。
“在当时的大环境下,风气不好,所以犯了错误。逢年过节大家都去,你不去,领导会对你有意见。”
何涛承认,向刘家义14次送了3.2万元,那是犯了错误,但向张自民送的2000块钱,被当作错误揪出来,何涛心有不甘,“太不划算了”。
何涛说,张自民和他岳父是老同事,给他做媒,介绍他们夫妻双方认识,“过节我去看看他不是很正常吗”。
对于当初的行为,何涛认可这是“错误”,但不认可是行贿。
“行贿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利益。”而他之所以这么做,是“为了形成一种良好的关系”,“谁不希望有个进步的机会呢”。
何涛1990年从中南民族大学政法系本科毕业,2000年获得南京大学首届在职法律硕士。言谈中,现年42岁的何涛对自己的现状并不是十分满意。
在采访中,何涛也谈及,现在的官场,当官一定要上面有人。他揶揄道,“要是中央有人,我现在都到省里去了。”
他多次向记者表示,自己绝对是一个合格的法官。
“你可以去了解一下老百姓和干警,看我是不是适合做一个法官。”
“你可以了解一下我的人品,听听社会公众对我的评价。”
何涛不止一次表示,舆论是有好处的,感谢这些告他状的人,这是个警钟,时刻在提醒他。
他同时三次向记者表示,“举报人和我有仇,他动机不纯”。
在记者的追问下,他表示,一名干警因犯错误被处分,因此怀恨在心,“这不是我处理的,是上级部门处理的”,网上的材料是一个企业家的亲戚弄上去的,因为他们输了官司。
“弄来弄去就这些事,真有事就找证据把我送进监狱去。”
采访结束,临近中午,记者离开了何涛的办公室。
尽管卖官者都已经被法办,但这些买官的干部如何处理却一直拖而不决。“如果大换血,将导致一些部门瘫痪,要正确把握度,毕竟培养一个干部也不容易,要给他们一个自新的机会。”这位负责人说。
清白的官员很伤心
一位官员说,这让更多清白的官员很伤心。这个结果无疑给了一个信号:不行贿,一点升迁的机会都没有;行贿,虽然有风险,但影响不大,做个检查,还能在原来的位子上继续干下去,甚至还有升迁的可能。这样的导向,不但让行贿者更加胆大,而且让更多清白的干部踏入行贿者的行列……【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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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为什么官员腐败案中腐败窝案比例越来越大?
七、为什么反腐制度不能有效遏止商业贿赂中的官商勾结?
八、为什么思想政治教育不能有效遏止官员腐败?
九、为什么中国没有全面的准确的测量腐败的指标体系?【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