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面包车卖出两年之后,井琳(化名)被告上法庭,对方要求她给换一台奔驰面包车,理由是合同上就这么写的。井琳一下子昏了过去:“我卖的是‘韩奔’,俗称奔驰面包,地球人都知道那和真正的奔驰面包不一样啊! ”
重病卖“韩奔”救急
井琳2005年得了重病,于是到二手车市场上准备把自己的一台面包车卖掉。“是1997年产的韩国双龙面包车,这个品牌原来和德国奔驰合作生产面包车,后来合作结束了,应用奔驰的技术自己生产面包车,所以我们一般都管它叫‘韩奔’或者直接叫奔驰面包,而且车标也都用奔驰的。当然,价钱还是双龙的。”井琳表示。
当时张勇(化名)正准备在二手车市场上买一台柴油的面包车跑婚庆。 2005年11月4日,双方签订了合同,合同约定井琳将一台奔驰面包卖给张勇,预付65000元,过完户付余款5000元,保修半年。合同签订后,双方很快完成了交易。
两年后被告要奔驰
2007年底,身体已经恢复得不错的井琳突然被张勇告上了法庭,张勇表示井琳卖车的时候欺骗了自己,自己一直以为买的就是一台奔驰车,“后来我发现之后找过她,但是事情没有解决。 ”张勇表示因为车辆标志和行车证不符,他曾被交通管理部门罚款150元;在状告井琳之前,张勇将该车报停。
在起诉书中,张勇要求井琳给自己一台柴油的奔驰面包,并承担修理费和罚款。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张勇将已经报停的‘韩奔’还给井琳,而井琳再给张勇一台奔驰面包。“我打听了,奔驰面包国内一般售价近七十万,而且根本就没有柴油的。 ”接到判决的井琳旧病复发,一下子昏了过去。
法官亲自调查 奔驰还原成“韩奔”
井琳上诉,今年7月,沈阳市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开庭后,法官亲自到沈阳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进行了调查,发现人们通常管韩国双龙面包车称作“韩奔”或“奔驰面包”,而且原装的都在车窗上同时打印双龙和奔驰两个标志。张勇在买车之前多次看车、试车,清楚该车的登记证和行驶证上的信息并且没有提出异议,双方已经履行了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
昨日记者获悉,沈阳市中院二审判决确认双方的合同有效,驳回了张勇的起诉。
【律师说法】典型的无理告诉
就本案,记者采访了辽宁腾达律师事务所徐静主任。
“就本案二审法院认定的事实,张勇对于井琳卖给自己的是韩国双龙面包车是明知并认可的,现在没有证据证明井琳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而且张勇已经使用了该车两年之久。通过法官的调查了解,社会上将双龙面包车称作奔驰面包是一种通常的习惯。因此双方之间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而且已经履行完毕,原告的起诉是典型的无理告诉。不过,我在此还要提醒大家一点,在双方签订交易合同时,尽量把情况写得详尽、完全,以避免以后不必要的麻烦。比如本案,如果井琳当初在奔驰面包前多写上‘双龙’两个字,就不会有以后的被告。 ”徐律师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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